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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释义》摘要         ★★★ 【字体: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摘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4-03    
有装饰装修房屋时向物业管理企业告之的义务;有按照物业管理本来的用途和目的使用物业的义务;有维护物业的使用安全和美观的义务;有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整洁的义务;等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解释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如有监督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的使用和维护;对业主、物业管理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公约的规定进行处理;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并监督其实施;配合公安机关,和居委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等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如业主委员会对各类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会议记录的保管;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文本的起草;对有关印章、财产的保管;对业主之间和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纠纷的调解;等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解释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1
、业主大会是决策机构,业主委员会是执行机构;
    2
、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指导、帮助、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运作上,以保证业主委员会真正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解释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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