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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摘要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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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第一款规定有二层含义: 1、物业管理企业具有协助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义务。(这一义务直接来自《条例》的规定而不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所从事的物业服务活动,属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因而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2、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负有采取紧急措施,报告和协助救助义务。 二、按照有关规定,物业保安人员执行任务是机,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牌、臂章、级别标识等)。 对《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解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对《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解释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对《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解释 1、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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