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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摘要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服务顾问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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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对《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解释 1、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对《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解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解释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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