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物管商城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物业管理师 | 图片中心 | 物企论文 | 站长随笔 | 雁过留声 | 
您现在的位置: 物业管理培训 >> 文章中心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XXXXX花园物业人事管理制度.doc       ★★★★★ 【字体:
XXXXX花园物业人事管理制度.doc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1-03    

10.奖惩规定

101.奖励

101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奖励或晋升:

10111.对改善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0112.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10113.模范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声誉者。

10114.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行科学化经营管理,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10115.保证顾客生命财产安全,使企业免受损失者。

10116.管理有方,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工作

成绩突出者。

1011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10118.发现事故苗头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差错事故发生者。

10119.品德优良,拾金不昧者。

1012.奖励类别

10121奖励分精神、物质奖励两种,包括嘉奖、加薪、晋升。

1013.奖励管理权限及审批程序

10131.优秀员工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嘉奖活动由部门经理提名,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总经理审核。

10132.加发奖金、工资由部门经理申请,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总经理审核。

10133.各种职务晋升,按上级提名下级的程序,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由总经理审核。

102.惩处

1021.惩处类别

10211.对触犯公司有关规定的员工,公司根据过失情况给予不同的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书面警告和解雇。

10212.口头警告:由直接上司根据员工违纪情况随时实施;填写《违纪、过失通知单》,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口头警告,有效期为半年。

10213.书面警告:已有一次口头警告或直接犯有较严重过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由人事主管部门发出,书面警告同时可相应做出降职、降薪的处理。书面警告有效期为一年。

10214.最后书面警告:已有一次书面警告或直接犯有严重过失,将给员工最后书面警告。如果不改进将导致终止聘用或开除。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由人事主管部门发出。

10215.解雇处分: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人事主管部门核准,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解雇手续。

10216.人事主管部门将处罚材料统一存入员工档案。

1022.惩处内容措施

10221.轻度过失,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

102211.早退、迟到(一月内达三次者);

102212.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

102213.仪容、仪表不整齐,与身份和工作环境不相称;

102214.议论公司员工工资;

102215.在非指定地点用餐;

102216.擅离职守,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逛或与他人闲聊;

102217.当班时不佩戴工作证;

102218.当班时吃零食;

102219.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情;

1022110.无故迟到或早退,未经允许擅自外出;

1022111.无故不参加公司的部门会议;

1022112.工作时间化妆、嬉戏、闲聊;

1022113.带小孩上班;

1022114.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小说、报刊等;

1022115.其它违反公司一般纪律的行为;

10222    较为严重过失:有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书面警告。

102221.在禁烟区吸烟;

102222.对顾客或客商不礼貌,导致投诉。

102223.违反安全制度和消防条例;

102224.未经批准,私配公司钥匙;

102225.未经许可在限制区走动;

102226.未经许可使用与自己无关的公司设备;

102227.随意移动公司设备、设施;

102228.恶意诋毁公司、顾客和同事名誉;

102229.讲脏话,破坏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1022210.不执行上级或部门主管的合理指示,故意消极怠工;

1022211.擅自在公司集会或派发、书写文件;

1022212.在公司内随意涂改或张贴印刷品、广告宣传品等;

1022213.妨碍他人工作;

1022214.请人代打卡或代人打卡;

1022215.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1022216.工作时间做私事或睡觉;

1022217.不按规定交接班;

1022218.工作不认真、马虎从事;

1022219.违反公司工作程序;

1022220.无故旷工;

1022221.半年内受到累计二次口头警告者。

10223.严重过失

102231.犯有严重过失,公司将给予最后警告或解雇、除名。除被刑事拘役、逮捕、判刑外,解雇员工应讲明员工所犯过失,并允许员工作最后的陈述;

102232.随意翻阅泄露公司机密文件或资料;

102233.进行非法交易;

102234.侮辱或调戏他人;

10223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10223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以上,擅自离开本职岗位而离职的;

102237.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102238.欺骗公司以图获取任何利益;

102239.贪污、盗窃、营私舞弊,严重损坏公司或员工利益;

1022310.不服从公司的合理调动并无理取闹;

1022311.触犯国家法律,被拘役、逮捕、判刑的;

1022312.未得到公司的批准,另外从事兼职或全职工作;

1022313.伪造公司文件、记录、假冒公司名义办私事;

1022314.一年内受到累计二次书面警告者;

1022315.在公司参与赌博的;

1022316.在工作时间内喝酒而影响正常工作的。

11.停职:

111.在对员工的违纪进行调查期间或等待公司处分决定期间,公司对员工作出无薪停职处理。停职一般不得超过14天,除非因刑事审理结果无法在14天内做出,方可延长停职期,停职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唯有员工被判无罪或无过情况下,方可领取停职期间的工资,并酌情恢复工作。

12.申诉:

121.受纪律处罚的员工,有平等听取权和申诉权,平等听取其所犯错误的详情,并口头或书面向办理人对事情做出说明;申诉权即对处分不服时,可向直属上级或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没有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