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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大学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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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27.投标文件初审 27.1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7.2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公告所列的资质条件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 (2)未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的;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因各类原因未能到账的; 符合性审查: (5)投标函未按所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的; (6)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详细填写项目投标报价表的; (8)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的; (9)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对不属于废标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 28.澄清有关问题 28.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或者通过网络电子数据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受权的代表签字)或者通过网络的电子数据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9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错误的修正 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综合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2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3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XX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XX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1.评标方法 31.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31.2评分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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