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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物业管理的三个投诉期及投诉原因 | |||||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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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上分析可把物业管理投诉分为三个"投诉期": 一、第一个投诉期,即入伙半年内 这个时期容易引起投诉的原因是: 1.业主才入住,对新小区有关政策不甚了解,总喜欢以过去或原小区的方法习惯来认识处理新小区遇到的问题,如:预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住宅区往往没收或收费较低; 二、第二个投诉期,即入伙半年至两年内 这个时期业主入住了一定的时间,在忙完安家后,静下心来,有时间琢磨自己工作生活的小区了,喜欢寻找发现问题,易引起投诉;这时有些设施仍在保修期内,开发商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其接手后实际上一直在跟踪这些问题,开发商与物业管理部门,开发商与承包供货商有关问题协调不好,物业部门不该负责或拿不出解决这部分问题的资金,导致业主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产生投诉。如:电梯运行不正常、下水道破裂、地板裂缝漏水等。 三、第三个投诉期,即入住8年以上 这个时期,有些设备到维修保养期了,有的甚至是建设时潜伏的质量问题反映暴露;有的是使用时人为的破损。这些设备维修、设施更新翻修,都需要一定资金,甚至要从业主身上分摊,此时宣传解释不好,业主不能很好理解,易产生投诉。例如:有些房屋天面产生裂缝、防盗大铁门锈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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