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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停车场、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停车场的管理            【字体:
5.6.1 停车场、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停车场的管理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9    
  1.小区(大厦)内停车场属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2.顾客可根据需要向管理处申请租用车位;
  3.顾客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4.停车场保安凭管理处签发的《车辆出入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出入证》上须有车主及其车辆的相片、姓名及车牌号码、车位号码、车主房问号码等资料、若资料有所变动、应及时知会管理处重新办理;
  5.经同意进入小区(大厦)停车场的外来车辆,须服从车场保安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处理;
  6.外来车辆停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般为半小时)后按收费标准收费;
  7.出租车接送顾客进入后应马上离开,如需等候,应停靠在指定位置,司机不得下车离开停车场或在小区范围内走动;
  8.进入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必须经车场保安员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保安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须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环境,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11.车场内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12.车场内严禁试刹车、驾驶练习;
  13.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要求车主赔偿一切损失;
  14.因保安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保安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15.违章处理方法采用警告、锁车、罚款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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