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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物业管理常规服务规程案例分析四            【字体:
5.8.4 物业管理常规服务规程案例分析四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9    

  楼前绿地变成私家植物园怎么办?

  近年来,某省外贸食品进出口公司住宅区里的"圈地运动"愈演愈烈。两片公共绿地被一些业主你占一点儿,我抢一块儿,成了由香椿、石榴、葡萄等密树木组成的杂树林,成了种植辣椒、韭菜、丝瓜的菜园子("南泥湾"现象在许多小区包括高档小区都不鲜见,当然更多的是在首层的院落里。看来在居住环境改变的同时,还需要有一个居住文化再造的过程)。圈地的业主收获了"丰收"果实,但其他业主对此颇有微词。
 
  物业管理部门初始阶段曾进行过劝阻,但收效甚微。后来看到已经失控,才发出通知:限10日之内自行清除私自种植的果木和蔬菜,逾期将强行解决,重新统一规划建设绿地(有道足"小不忍则乱大谋",换言之"小不管则成大祸",对违规行为,~露头就要坚决制止,否则产生示范效应,泛滥成灾,再去解决就不容易了)。规定时限到了,仍有部分业主无动于衷,物业管理部门只好亲自动手,开始对杂树林、菜园子进行彻底清理。

  清理刚刚开始,一个业主把举报电话打到了市园林绿化监察部门,投诉物业管理部门私自砍伐树木。园林绿化监察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没收了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工具,并下发了违章通知书。物业管理部门感觉受了莫大的委屈:为了更好地绿化清理杂树怎么就成了破坏绿化?楼前绿地难道听任个别业主随意种植?清理住宅区内私种树木这样的"家务事"还非得报批吗?

  园林绿化监察部门首先肯定,物业管理部门重新规划建设楼前绿地的初衷是好的,同时面对他们的种种疑问,解释说,楼前绿地属于住宅区附属绿地,统一归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建设,对其树木的砍伐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强调无论楼前绿地上的树木何人所种,已经长成这是事实,长成了就要纳入园林绿化监察部门的监管范围(这与"私生子"很类似,尽管是"非法出版物",然而一旦问世,就要受到法律保护)。

  尽管解释得天衣无缝,但还是难平物业管理部门心中的怨气。费神、费力、费钱,本想为业主们办些好事,把住宅区的环境搞得像个样子,结果反倒弄了自己一身不是(做任何工作都要缜思慎行,因为好心未必能够办成好事,好事未必能够办出好的结果)。既然如此,还不如撒手不管、任其自然,物业管理部门泄气了,清理并重新规划建设住宅区楼前绿地之事暂时搁浅下来。
 
  点评:姑且不论是何动机,举报的业主的法律意识都值得称道。倘若微澜初起时,物业管理部门也能想到求助行政执法部门,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麻烦。当然只是"可能"而已,因为现实是许多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对单位很有一套,往往严厉有加;而对业主则惟恐避之而不及,即使躲不过去也往往比较"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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