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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1 物业管理常规服务规程案例分析一 | |||||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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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要搬东西离开小区怎么办? 一天,某小区来了几位探访A5栋某单元某室的访客。当值的门岗护卫员在验证登记放行后,感觉到来者神情有异,便暗中告知护卫班长对访客进行监控。按理说访客应当通过单元门上的对讲请室内帮助开门,可他们来到A5栋某单元门前,为首者竞掏出锁匙径直把门打开了。 尾随过来的护卫班长发现当即上前予以制止,并一再追问钥匙的来源。访客讲:该房业主欠他们的钱,愿用房间内的物品抵债,钥匙就是该业主给的。护卫班长顿生疑窦,不久前业主刚刚将这套房子连同家私借给其表弟用,怎么会突生变故呢?看来其中一定另有蹊跷(常言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其实"社区虽小、也无奇不有",遇到蹊跷事,要多个心眼儿,问个为什么)。 于是,护卫班长向他们讲清"搬出物品须有业主直接认可"的管理规定,请他们先到管理处稍事休息,等待管理处确认。然后马上打电话找业主求证,业主一听连忙叫管理处暂不放行,随即急匆匆从外面赶来。待双方一见面,准备搬东西的访客顿时傻了眼,连说此业主非彼"业主"(双方当面一对质,看似错综复杂的问题当即真相大白,这就是俗话说的"树怕剥皮、人怕见面")。 原来,该业主己将此房连家私整套出租,对管理处则声称是自己表弟借住,以避免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逃避纳税,结果租户在外面欠人钱款,想用房屋内的家私抵债后一走了之。管理处当即证实在场的才是真正的业主,而该业主也再三强调欠钱的是租户,租户无权处理自己房问内的一切物品。最后,准备来搬东西的访客只好悻悻然地空手而归。 点评:中国人大多信奉"平安是福",所以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首先关注的是安全问题。说起来安全管理也算不上难以掌握的高、精、尖,然而一些物业公司偏偏就在这上面常出问题。原因何在?不是做不到,而是想不到!只要有关人员细心、细心、再细心,切实负起责任来,许多问题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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