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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2 物业管理入伙案例分析二 | |||||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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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某省会城市的园东苑南区有400多户居民,足1999年入住这个小区的。八住之前一年,每户业主都按照有关规定,如数交纳了1500元的煤气集资费。本想乔迁新居就能用上管道煤气,可业主住进来才发现煤气尚未开通。好事从来多磨一一无奈的业主只好这样自我安慰,不得已先置办上一个燃气灶,再楼上楼下气喘吁吁地扛液化气罐,来做个临时的应急过渡。 负责物业管理的新兴物业管理中心十分理解业主们的苦衷,不厌其烦地督促发展商抓紧安排小区煤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安装。其实发展商这时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尽管煤气公司早已答应提供气源,但还需要打通许多"关节"。因为煤气管网的设计必须先经过"煤气办''的认可,施工只能由"煤气办"指定的单位进行,而且费用也基本没有可以商量的余地(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人们往往简单将其归咎于发展商,其实许多情况下发展商也受制于人,要看别人比如垄断部门的脸色,所以对发展商也需要给予理解)。 经过物业管理中心和业主的千呼万唤,小区的煤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终于开始施工安装了。可施工安装过程中,不是驴不走、就是磨不转,挖挖等等、干干停停,有时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能使施工间断上几个月。物业管理中心东磕头西作揖,好不容易督促着把工程做完了,接着又是没完没了的整改验收,将近四年才算拿到了煤气工程验收合格证。 按说这回该水到渠成了吧,谁知还是通不了煤气。此前物业管理中心早就多次向煤气公司反映,要求其尽快安排建设连通小区的煤气干网。可煤气公司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和回应,直到小区里的煤气管网建好后,才不慌不忙地向市政部门申办道路开挖手续,准备将干网延伸到小区的施工。看来物业管理中心还要继续承受一段时间的压力,苦盼了4年的业主真正用上煤气还得假以时日。 点评: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所有我们洽商经济合同,必须十分注意它的完整、准确、严密,假如本案例业主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发展商与煤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时,能够明确约定通气时间和违约责任,即把"丑话说前面",有了规则压力,情况就会好得多。当然,前提是双方必须地位平等,不是"城下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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