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百科全书 | 物管商城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物业管理师 | 图片中心 | 物企论文 | 站长随笔 | 雁过留声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物业管理培训 >> 文章中心 >> 物业管理培训信息 >> 物业管理培训资讯 >> 正文 |
|
|||||
| [上海|北京]关于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经理岗位继续教育暨物业管理风险防范与新型盈利模式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培训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8-07 ![]() |
|||||
|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文件 关于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经理岗位继续教育暨物业管理 各有关单位: 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于1991年经建设部批准成立,是全国房地产行业人员的培训基地,承担全国性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资格培训。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已正式实施,根据《物权法》国务院同时修订了《物业管理条例》。为了使物业服务企业充分理解《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完善投资回报机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竞争,寻求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物业管理风险防范与新型盈利模式高级研修班”。届时,将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领导及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专家,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讲授和深入探讨。 一、参加对象 二、主要内容 三、时间及地点 四、相关费用 五、继续教育 六、联系方式 七、其他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申请加入500人物业管理超级qq群:48877507|邮箱:wyfwgw@163.com 手机:13249824190| 粤ICP备06006795号|中国物业管理培训信息网|1234567 站长:风中的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