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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案例分析         ★★★ 【字体:
车辆管理案例分析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3-28    
久。物业管理公司对赵某提出的意见表示接受,但对摩托车赔偿一事没有答复。今年9月,赵某就摩托车被盗一事去一家法律服务所进行咨询,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每月收取小区业主物业管理费,应该承担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对业主赵某摩托车被盗一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一定责任。经过多方协商,近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愿意承担6000元的赔偿金。近日赵某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到了这笔赔偿金。

小区摩托车频频被盗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成被告

张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盗,他将小区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3200元。日前,朝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张先生称,19987月的一天晚上,他将新购买的摩托车停放在小区管理部门为居民设置的存车棚内,但第二天早上却发现摩托车被盗。据了解,此前小区已经有多辆摩托车被盗。张某于当年8月又购置了一辆摩托车,后再一次被盗。
  张某认为,在小区发生第一次车被盗后,管理部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小区内摩托车多次被盗。管理者对摩托车被盗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4200元,间接经济损失7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

住宅小区内停车场的五大法律问题分析

  目前,城市住宅区的停车场大体可分三类,一类是地下停车场,一类是地上停车场,另一类是独立车库。随着商品房市场的日益繁荣和城市居民住宅的不断开发以及城市居民汽车拥有量的增加,住宅小区内停车场的相关法律问题突出起来。纵观大连市关于停车场方面法律问题的现状,就一些常被人们忽视和不得详解的法律问题予以剖析。
  一、地下停车场中的停车位能否合法出售?
  城市住宅小区通常建有地下停车场,该停车场供小区内业主停车使用。地下停车场是否归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进行出售呢?地下停车场的归属因小区房屋销售时是否已按公建面积分摊而不同。实务中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得到法律保护。第二情形,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实务中所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处分该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权。第三种情形,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开发商也无权出售。
  二、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出租有年限规定吗?
  市内某小区的业主张先生于今年56日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某某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其中租赁期限50年,租金20万,在签订协议当日一次性支付。
  我们不讨论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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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车 辆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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