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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祸的阳台---物业管理案例系列       ★★★★★ 【字体:
惹祸的阳台---物业管理案例系列
作者:亚太教育…    文章来源:张海港文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3-18    

他叫王勇耿,是7楼703室的业主。曹仁义就是从他家阳台摔下来的。事发时,他并不在家,这套房子是他刚刚买下的,正请了一家装修公司搞装修,一听说有人从自家的阳台上摔了下去,王勇耿着实吓了一跳。

  业主王勇耿:一听到这个事情一下子搞不懂了,怎么会有这个事情呢?

  王勇耿慌忙赶回家,才知道摔下去的是5楼的业主。提前赶到的民警正在对两个装修工人进行询问,装修公司经理周国庆也闻讯赶到了现场。

  经理周国庆:当时(工人)是瘫在地上的,人是后来人家把他拎起来的,110把他(工人)拎起来的,他就是吓得魂不附体。

  事发时,除了曹仁义,只有两名工人在现场,两名工人在恢复了理智后,向警方讲述了事情经过。

  下午5点半左右,他们干完了活儿正打算洗手吃饭,这时五楼的业主曹仁义推门进来了。

  周国庆:可能工作的时候有一点水泥,滴到了5楼的空调室外挂机上面,业主可能有点意见。然后他就直接上来了。

  进门之后的曹仁义四处看了看,又走到阳台上,和其中一名工人交涉水泥的事情,工人答应下次干活时多加注意,并承诺负责将落在空调室外挂机上的水泥清理干净。曹仁义对此似乎比较满意,然后就转身离去。

  周国庆:曹先生走到这个门的时候,他当时脑子怎么想,我们没办法看得见,他又疾步回身,回身仍然往这里(阳台)去。那么这个时候可能就是,比如说,他人也比较结实,如果这样一看,有可能就这样掉下去了。

  因为当时两名工人都背对着曹仁义,所以他是怎么摔下去的,工人也没有看见。当他们听到响声时,只发现栏杆没了。事后他们猜测,曹仁义再次返回阳台后,可能是想趴在护栏上往下看,到底有多少水泥掉在自家的空调外挂机上,所以才连人带栏杆一起摔下了楼。

  可是这好好的阳台护栏怎么可能承受不了一个人的重量呢?

  周国庆:因为没有完全凝固,水泥的初凝期没有过,一搬是24小时到48小时,水泥才能完全黏结了。

  原来,王勇耿家在装修房屋时把阳台护栏外移了30厘米,曹仁义上楼时护栏刚刚外移出去,固定护栏的水泥还没有凝固。

  事情是不是这样的呢?事发时,在场的只有曹仁义和两个工人,现在曹仁义已经死了,工人的话也就成了一面之词。警方又开始作进一步的调查,这时曹仁义的妻子卢爱菊提供了一个细节。

  当天下午五点多钟,也就是曹仁义坠楼前几分钟,卢爱菊听到楼上有人在争吵。

  卢爱菊:发生争执了。我只听到,我没看到。

  记者:他们说了什么呢?

  卢爱菊:那没听清楚,就是吵的声音。

  卢爱菊当时只听到了争吵声,但并有没听清是丈夫和人争吵,在警方调查时,她根据这个细节提出了另外一种猜测,会不会是因丈夫和装修工人争吵,引发了坠楼?

  卢爱菊:肯定我老公说你去看下面有垃圾没垃圾,他不肯,民工肯定不肯,我老公肯定拉他过去看。撕打中掉下去了。

  卢爱菊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测,还因为丈夫摔到楼下时的姿势。

  卢爱菊:我想我老公掉下来的时候是面朝天的。如果说是躺着的,肯定是有人把他推下去的。

  卢爱菊推测,如果丈夫是趴在栏杆上往下看的话,按照常理来说,他摔下去的姿势也应该是趴在地上,也就是背朝天,面着地才对。但是曹仁义摔到楼下时,是面朝天、背着地,因此可能是在跟工人争吵中仰面摔下了楼。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呢?

  在事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警方并没有发现任何厮打的痕迹,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警方又来到医院进行调查。

  医生:从这种身上的表皮抓伤和扭打的肿胀,青肿这种伤是没有看到的。是一个多发性的创伤。颅脑的损伤、肋骨的损伤还有骨盆的损伤。从他这种状态来看。我们认为是坠落伤。

  那么对于曹仁义坠楼后的姿势又怎么解释呢?警方分析,因为曹仁义是从七楼摔下来的,也有可能是人在坠落的过程中,身体和栏杆以及周围墙体发生碰撞造成的。

  经过多次调查取证,警方认定曹仁义坠楼不是人为造成,排除了刑事犯罪的可能,这次事故完全是一场意外。

  对这起命案,警方虽然给出了一个结论,但对曹家人来说,这场从天而降的横祸所带来的伤痛,却一时难以抚平。曹家刚刚乔迁新居不久,曹仁义又年仅55岁,他的离去使一个家庭一下子失去了重心。而造成这一切的祸端,都是七楼那个不结实的阳台,那么这七楼的业主要不要为此承担责任呢?在料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曹臻忍住悲痛,决心要为父亲讨个说法,他第一个找到的就是7 楼的业主王勇耿。因为是他家改动了阳台,才酿成了这场悲剧。

还是在事发后不几天,曹家人和王勇耿就曾在派出所里发生过不太愉快的争执。

  曹臻:第一个,因为他们的态度并不是很好,因为毕竟死者是我的父亲,我们是受害者,他们也没有一个人过来慰问过。所以当时我们(家)都觉得很气愤,我们谈到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们都没有。

  当时,王勇耿不仅没有安慰曹家母子,相反却一直责怪是曹仁义给他带来了麻烦。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终也没有任何结果。

  曹臻:你不出事,你楼上随便你怎么改,你把他搭出来,再搭一套房子跟我都没关系,你搞的定这是你的本事,但是出了事,我只能找你。为什么,因为痛苦的是我,不是你。我不能说因为你的满足,你的房子也只多了一个平方,两个平方,造就了我心里的痛苦。

  事故发生后,曹臻仔细查阅了小区发放给每位住户的《住户手册》,其中几条明文规定:不得破坏房屋外貌;不得改动空调外挂机平台;并统一式样封闭阳台。

  曹臻:在上海所有的小区,你要去装修房子,一定是装修内部,不可能是装修外部的。它就是把这个阳台外移了30厘米。记者:你觉得他这是违章吗?曹臻:一定是违章的。

  面对一次次找上门来的曹家人,七楼业主王勇耿也是懊恼不已,对他而言这件事根本就是凭空掉下来的祸端。

  王勇耿:好不容易弄到一个房子,没想到一开工三天,怎么横着想竖着想也不会想到这个事情。

  那么王勇耿为什么要将阳台外移30厘米呢?

  王勇耿家的房子只有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0多平方米,因居住面积较小,在装修的时候王勇耿便想到外移阳台护栏,然后把阳台封起来,只为了多出一个多平方米,让上大学的女儿能有一个独立的房间。

  王勇耿:我们确实还有一个小孩没地方啊,你看这个环境没法安置。4人家都这么干,对吧,我看到都是三口之家的。

  因为有了派出所的那场不愉快,两家人再没有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过。王勇耿也承认,确实是自己家在装修时把水泥掉在曹家的空调室外挂机上,但就为了那一点水泥,曹仁义不值得那么较真,他擅自闯入自己家里发生了意外,责任还是在他自己。

  王勇耿:这不是你随便出入的地方,对吧,为什么要有门,为什么要把房子一间一间分开就是这个概念,要不大家住在一起好了,就一个门不就简单了,省材料啦。

  王勇耿被曹臻找了几次,不厌其烦,当曹臻又一次来到王勇耿家时,王勇耿给曹臻拿出了他和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并告诉曹臻,既然签了合同,那么装修期间,自己家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工地了,在工地上发生的大小事情都应该由装修公司负责。况且坠楼事故发生时,他也不在现场,无论如何曹臻都不该来找他。这倒是提醒了曹臻,于是他又找到了给王勇耿家装修房屋的装修公司。

曹臻:我不知道他(装修公司)应该知道多少常识,最起码我知道,违章建筑,他是不可能去答应的,一切后果他应该起到承担的责任。

  面对找上门来的曹家人,装修公司有些莫名其妙。

  周国庆:如果业主不进行要求的话,我们是不会轻易地去改变这个房屋的有些结构。

  事故发生后曹臻曾到7楼看过装修施工现场,他了解到,阳台是事发当天刚挪动的,水泥还没凝结,作为施工者,工人应该知道存在危险,但是在阳台门口既没有遮挡,也没有警示性标志。

  周国庆:这个一个是小房间,第二个这个是个特定的环境,私人住宅,怎么说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非请莫入的,另外也是个施工现场,闲人免进,所以像这个有没有必要说到处去悬挂一些各种各样警示性的东西。

  曹臻还了解到,在父亲走向阳台的时候,工人明明知道阳台存在危险,却没有及时提醒父亲,才致使父亲摔下了楼。

  周国庆:你看这个距离呢,从这个门到这个地方非常近,他没有什么转折的空间,如果有转折的空间相对来说这个可能会存在一些提醒之类的。

  周国庆强调的当时两个工人和曹仁义的位置关系是这样(见图)的,这是在厨房的那个工人,他很难注意到曹仁义。这是和曹仁义交涉的那个工人,他当时走到了这里,当曹仁义从阳台走到门口,然后又再次快步走向阳台的时候,这个工人是背对这曹仁义的,因此他并没有看到曹仁义又走回了阳台。

  周国庆:我以正常的脚步走你看,就是这样。这个肯定很短的,因为路线也很短,三两步就过来了。这样一个过程,这样就掉下去了。

  曹臻为此奔波了三个多月,都没有得到任何说法。2005年3月,他一纸诉状起诉到了法院。成为被告的不光有七楼业主王勇耿和装修公司,还有小区物业公司,曹臻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父亲的死亡补偿金等共计3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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