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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接听和拨打电话            【字体:
5.1.4 接听和拨打电话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9    

  一、接听电话

  1.铃响3声以内,必须接听电话;
  2.拿起电话,应清晰报道:"您好,xx部门";
  3.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若需传呼他人,应请对方稍候,然后轻轻搁下电话,去传呼他人,如对方有公事相告或相求时,应将对方要求逐条记录在《工作日记》内,并尽量详细回答;
  4.通话完毕,应说:"谢谢,再见!''语气平和,并在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5.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好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广州话";
  6.中途若遇急事需暂时中断与对方通话时,应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表示感谢,恢复与对方通话时,切勿忘记向对方致歉;
  7.接听电话时,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对方听不太清楚。

  二、拨打电话

  l.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如:"您好",并作自我介绍;
  2.使用敬语,将要找的通话人姓名及要做的事交待清楚;
  3.通话完毕时,应说:"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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