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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字体:
5.4.2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9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设施设备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
  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电度表、水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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