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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保安为救业主跌伤 物业否认属公伤 | |||||
作者:网络资源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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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指令前去救人摔至骨折,入院后自垫部分费用 小区临时停电,某楼部分业主被困电梯间,不是负责该楼的保安员赶来救人,却跌进了深达5米的电梯通道,导致左腿骨折及身体多处挫裂伤。目前,伤者就受伤是否属工伤与所在物业管理公司争执不下…… 受伤保安:去救人摔成骨折 据了解,该保安员叫文渊,供职于广州市建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渊称,今年2月21日,他在公司所辖的怡雅苑T1楼值早班,上午10时,他突然听到同事刘利辉拿着对讲机在T3楼大堂前大声说:“三期这边停电了,T3、T4电梯里都困了很多人。”他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协助解困。 到了T3楼大堂约莫3分钟后,电工和刘利辉从T3楼大堂出来,快速向T4楼走去。文渊亦向T4楼走去。当他走进T4楼大门口时,电工正与刘利辉往外走。事情就在此时发生了,文渊说:“当时我们相互没有说话,我见T4楼一楼靠里面那部电梯门开着,也没有警示牌,我以为电梯正落在一楼,所以一脚踏了进去,(无电梯)就这样掉到了负一楼(上下距离在5米左右)。” 出事后,文渊被送进了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临床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头面外部、左颧部、左耳廓后部、头顶部挫裂伤。文渊称,截至目前,医疗费共花去3.2万余元,但公司只支付了2.5万元就撒手不管了,至今不愿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使他垫付的医疗费,差欠的误工费及相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文渊称,主治医生告诉他,后期治疗费用约需5000元,这还不包括左腿恢复后取钢板的费用。文渊还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公司从未与他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物业公司:伤者违规擅自离岗 就文渊如何受伤及受伤后的治疗问题,记者昨日拨通了广州建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怡雅苑管理处经理李振海的电话。 李称,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一旦小区内发生紧急情况,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各司其职,坚守岗位。文渊当日是负责T1楼的安全保卫,在公司未要其协助解困的情况下私自前往,完全是擅自离岗的行为;至于其是否去救人则不得而知。李还称,当时小区临时停电后,他们已经在电梯门口置放了警示牌,文渊却视而不见。李对记者称,文渊出事后,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一方面将其送院救治,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公司还与文渊及其亲属就其赔偿等问题进行交流,但对方却很不合作,住院单据不愿交公司报销,使得他们很难做。 对于文渊所说的未签劳动合同一事,李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员工试用期满后,充分尊重员工的要求进行的,因为有很多员工认为交纳社会保险金等比较麻烦,宁愿省事也不要应得的利益。当记者提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时,李称,如果说当时现场没有人,那么解困救人对于小区的保安员来说是责无旁贷的事了;但是文渊的职责是守护好T1楼的安全,出事现场已有专人在场了,没有必要叫其前去解困救人。 相关链接:如何认定工伤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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