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百科全书 | 物管商城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物业管理师 | 图片中心 | 物企论文 | 站长随笔 | 雁过留声 | 
您现在的位置: 物业管理培训 >> 文章中心 >> 物业管理连载 >> 最新物业管理操作及强制性法规实务全书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图文]第三节 物业水环境质量管理            【字体:
第三节 物业水环境质量管理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4-01    

第三节 物业水环境质量管理

  一、物业水环境的监测

  物业水污染的监测主要是对物业所在区域的陆地水体污染、物业使用水质、物业排放水质等进行监测。对物业水污染进行监测时,首先要对水的外观、透明度、色度、浊度、水温、气味、pH值、电导率、苯氯、亚硫酸根以及氧、CO2、H2S、游离氯等可溶气体进行监测,一般现场采样后立即测定;其次,物业水体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是它含有致病病原生物,因此要重视对物业水体致病病原生物的监测。这些致病病原生物主要有伤寒菌、霍乱菌、A型肝炎病毒、脊髓灰白质炎病毒、大肠杆菌等,此外,还包括了原生物,如犁形鞭毛虫,它可引起胃肠功能失调。虽然现代水消费技术的发展,已很大程度地削减了水载流行病污染物的威胁,但是这种威胁并没有完全解除。水中存在的大肠杆菌群表明水有受病原体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尽管这些寄生在人类和其他温血动物粪便中的细菌本身一般不致病。虽然大肠杆菌类并不是粪便污染的确切指示物,但是仍被广泛地使用,因为它是一项检验物业水体水质各种致病生物体存在的常规基础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对不能现场测定的水样,则需妥善保存或进行预先处理,以防止变质、被污染或造成吸附损失。一般除对储存容器质量严格要求以外,有时还要加入适当的保存药剂,调节保存温度和pH值,并限制测试期限。

  二、物业水环境质量评价

  三、物业水环境质量的管理

  (一)控制污染源

  在水域、水系或水体污染源调查、监测及污染现状评价的基础上,明确环境目标,采用总量控制的方法,对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进行控制。

  (二)保护水体,防止污染

  在国外通过规定水域等级,把水域划分为以下6种污染控制等级:

  1.特殊保护级(S级)

  特殊保护级是指完全禁止废水排入、只允许P级水域的水流入,如饮用水源、天然公园内的水域。

  2.保护级(P级)

  保护级是指排入的废水要经过处理、达到BOT20mg/L,总悬浮固体SS30mg/L、pH=6.6~3.5、大肠杆菌数200个/毫升,其他有害物也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标准之内的水域。

  3.控制级(C级)

  控制级是指排入的废水其BOT、SS、pH与P级相同,但其他污染物浓度如若超过P级标准,必须经过充分稀释后方允许排入的水域。

  4.受限制级(R级)

  受限制级是指排入的废水中除大肠杆菌数不超过1000个/100毫升外,其他污染物要求与C级相同的水域。

  5.河口级(O级)

  河口级是指废水经过低度处理后方准排入的水域。

  6.地下水保护级(U级)

  地下水保护级是指地下水域范围。

  在我国,水体保护特别重视饮用水源取水口的保护,并把水源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是指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10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是指以一级保护区的边缘为起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0米的范围。对设置一、二级保护区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可增设准保护区,即以二级保护区边缘为起点,上游1000米、下游50米的区域。上述各级保护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并严格执行《饮用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