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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1)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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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或办理了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 三、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四、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五、出租屋的水、电、气管理费等费用业主和承租人协商,任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最终要由业主支付。 六、业主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疑现象及时通知管理处或派出所。 七、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搬出/人管理规定,提前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可视情况联系业主进行复核。 暂住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暂住人员的管理,保证小区居住环境的安定,确保业主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社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一、使用娱乐设施必须遵守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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