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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操作规范和规程(2)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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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叉车系卖场搬运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大宗商品用,使用叉车时,提升高度以垫板离地面2—3公分为准,严禁超载使用; 2、叉车上的商品堆入高度严禁超过 3、在卖场使用叉车时,只能从前面拉,不准从后面推,同时提醒顾客让路,避免叉车及所载商品与周边人员、商品、设施发生碰擦; 4、叉车上严禁站人,除利用其正常承载商品外,禁止用于其它用途,严禁在过道或空地上玩耍叉车; 5、使用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用并通知设备维护员; 6、暂时不用的叉车应集中有序地摆放在指定地点; 7、每月由设备维护员对叉车作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安全承载部分。 平板车管理规范 1、平板车系场内转移小件商品时用,严禁超载使用; 2、平板车上的商品堆放高度严禁超过 3、在卖场内使用平板车时,严禁奔跑,要求人在前面拉,不能在后面推,同时提醒顾客让路,以免平板车及所载商品与周边人员、商品、设施发生碰擦,转弯时速度要放慢; 4、平板车上严禁站人,除利用其正常承载商品外,禁作其它用途,严禁在过道或空地上玩耍平板车; 5、其他柜组需要借用时,由借出人负责收回,顾客或供应商需要使用时,由员工负责使用和收回,收回时应检查车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6、当顾客需要使用平板车搬运商品出卖场时,员工必须协助,并在卖场出口防损员处进行登记,留下工号牌,使用完毕将车送回卖场时取回工号牌; 7、暂时不用的平板车应集中有序地摆放在指定地点; 8、每月由设备维护员对平板车作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特别是安全承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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