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物管商城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物业管理师 | 图片中心 | 物企论文 | 站长随笔 | 雁过留声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物业管理培训 >> 文章中心 >> 其它物业资讯 >> 其他资讯 >> 正文 |
|
|||||
| 8 如何规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运作 | |||||
作者:金色梦想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4 ![]() |
|||||
|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分别相当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决定权。业主大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有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力。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网站广告刊登细则|邮箱:wyfwgw@163.com 手机:13249824190| 粤ICP备06006795号|中国物业管理培训信息网|1234567 站长:风中的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