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物管商城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物业管理师 | 图片中心 | 物企论文 | 站长随笔 | 雁过留声 | 
您现在的位置: 物业管理培训 >> 文章中心 >> 其它物业资讯 >> 其他资讯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8.10 物业管理企业引导业委会正当维权            【字体:
8.10 物业管理企业引导业委会正当维权
作者:金色梦想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4    

  梅林二村是深圳市住宅局于1992年开发建设的微利房住宅小区,业主于1993年陆续入住,业委会成立于1997年,经过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梅林二村管理处和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梅林二村于1997年被区、市、省及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文明示范住宅小区"。2002年底起由于梅林10号路的修建,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梅林二村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一起化解风波,维护社会安定,共建文明小区。

  为缓解梅林片区交通拥挤现象,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于2000年规划、连接新洲立交与梅林一村的一条长度不到1000米的市政道路--梅林10号路。但是居民认为,梅林10号路穿过原本封闭管理的村子,将村子一分为二,占用了小区居民已购买的红线内土地,使10栋、11栋、12栋、17栋居民等于住在马路边,小区原有的宁静将被打破,而且梅林10号路一旦修建好,就会在学校大门附近形成两个路口,孩子们进出的安全也将受到威胁。

  10号路动工的消息一传开,过激反映就在梅林二村出现,部分下岗在家的业主说:"我们有的是时间,一旦开工,我们会以身躯阻挡施工。"甚至,有个别业主给梅林二村管理处打电话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汽油,如果强行施工,我们将在施工现场自焚。"这让管理处非常担心。12月12日,一篇倡议书出现在梅林二村,号召二村所有还能生活自理的60岁以上长者,如听到外面10号路动工的声音,立即到现场静坐示威,"不能坐以待毙,要以我们的残年之躯,捍卫自己的权益,捍卫自己的家园。"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处一面安抚居民,表示十分理解他们的心情,一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02年11月28日,管理处和业委会向市政府及规划部门呈送了"关于修建梅林lO号路一事的群众意见",请求有关部门领导能亲自到小区实地现场来倾听居民的反映;随后,业委会在居民中收集反对修路签名,并于2002年12月1日,将签名名单及业主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呈送给福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恳切陈述居民心声;2002年12月8日,管理处和业委会将业主关于修建梅林10号路的意见整理出来,报送给福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再次恳请其将之反映给有关部门及领导,尽快促成有关职能部门与梅林二村业主的对话。

  与此同时,为使业主尽快了解有关梅林10号路的相关信息,缓解他们的情绪,管理处于2002年12月9日在村口宣传栏开辟"信息通报专栏",及时迅速地向广大住户公示有关信息。

  但是事态没有平息,由于梅林二村许多业主不住村内,消息不通,《晶报》于2002年12月2日"深圳/民生"版刊登的一条简讯"从新洲立交直通梅园小学--梅林10号路明年初可开通"像巨石投进平静湖面,让许多原本不知情的梅林二村业主群情激愤,并计划在12月8日上午11时出发去市政府请愿,管理处和业委会做了大量的安抚工作,才让他们打消这个念头。为了平息事态,12月9日晚7点30分,双方又连夜召开了一次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就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达成如下几条原则性共识:

  1.继续向市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渠道反映广大村民们的心声,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梅林10号路方案进行复议,修改10号路的具体方案。
  2.若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对业主村民的心声置之不理,应坚持不懈地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申述。
  3.积极引导业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各类正当维权行动。
  4.注意防止此次合法的维权行为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保障小区内的正常生活秩序。

  经过管理处和业委会不懈努力,终于,事情出现转机,12月12日,梅林街道办黄茂华副主任给业委会主任饶良仁打来电话,讲到下述内容:

  1.梅林二村送给市信访办李德成副市长的报告,已批转给国土规划办。
  2.既然市领导及主管已知道二村的意见,一定会按程序处理,但问题的处理还需要有一个过程,有一定时问,希望大家不要太激动。
  3.街道办建议由一位主管市领导会同国土规划局等主管局、梅林街道办、梅林二村业委会、管理处等一起开一个关于10号路的协调会,由主管这项工作的国土规划局一个主管局领导牵头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到二村听取意见,然后再决定下一步工作如何进行。
  4.街道办已向国土局提出鉴于修建10号路(南端)牵涉到许多问题,梅林街道办没有能力组织协调,请国土规划局收回呈命。
接到电话后,管理处当天下午马上在"信息通报专栏"发出快讯,将这一喜讯告知全体业主。许多业主看到消息,特地赶到管理处,感谢管理处做的大量工作。

  12月30日,深圳市国土局市政处、规划处及信访办有关领导应要求来到二村,听取居民对修建梅林10路的意见与建议,管理处和业委会作了如下安排:

  1.让直接受影响的业主能直接反映心声。
  2.让国土部门领导在能接受的氛围中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
  3.会议的主题是充分说理,使10号路不修。
  4.万一要修,我们要有个退路。在会上,饶良仁主任作了发言。

  12月31日,管理处和业委会将饶良仁主任在前一天的发言稿分别呈给卓钦锐副市长和黄丽满书记,恳切陈述居民对于梅林lO号路的意见与建议。

  2003年3月4日,是一个让梅林二村全体居民永难遗忘的日子,这一天,深圳市人民政府终于下文暂缓建设梅林lO号路,修路风波至此告一段落。在这场风波中,梅林二村管理处积极主动,和业委员一起,既保障了业主权益,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维护了社会稳定,值得同行借鉴。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8.11 深圳梅林一村管理处与业
    8.9 深圳星河物业配合星河雅
    8.8 业主委员会选票设计范例
    8.7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
    8.6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例)
    8.5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深
    8.4 如何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
    8.3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例)
    8.2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通
    8.1 如何做好业主大会的规范
    8.11 深圳梅林一村管理处与业
    8.9 深圳星河物业配合星河雅
    8.8 业主委员会选票设计范例
    8.7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
    8.6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例)
    8.5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深
    8.4 如何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
    8.3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例)
    8.2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通
    8.1 如何做好业主大会的规范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