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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字体: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作者:日光倾城1983    文章来源:武汉业主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14    

4.5曳引轮、导向轮
4.5.1曳引轮轮圈及轮筒应无裂纹,两者的连接螺栓无松动或移动,每年检查一次。
4.5.2对曳引轮、导向轮的轴承应润滑,轴承座的螺栓无松动,每季度一次。
4.5.3曳引轮轮槽应清洁,不许加油,每年检查一次。
4.5.4曳引轮绳槽底与曳引绳之间的间隙,要求不得小于1 mm,否则更换曳引轮,每年检查一次。
4.5.5曳引轮、导向轮、复绕轮、钢带轮,垂直度偏差不超过2mm,曳引轮与导向轮平行偏差不大于1mm,每年检查一次。
4.6控制柜
4.6.1控制柜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正确,每季度检查一次。
4.6.2供电系统断相、错相、短路和过载保护应有效,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零和接地应分开,每年检查一次。
4.6.3控制柜及全部电气元件上无积尘, 所有接线无松动、断路或短路,每季度检查一次。
4.6.4所有接触器、继电器动作灵活、可靠,接线螺钉应紧固,接触器、继电器触头和线圈无腐蚀,
发光二极管指示正确,每月检查一次。
4.6.5所有端子编号必须清楚,并与图纸相符,每季度检查一次。
4.6.6若线管、线槽敷设被移动,应平直、整齐、牢固,动力和控制线路应分隔敷设。
4.6.7控制柜上的电风扇应工作正常,PC机或微机运行正常,指示灯完好。
4.7. 限速器与安全钳
4.7.1限速器与张紧轮钢丝绳应无污物,使其对速度变化灵敏、转动灵活,并保持限速器弹簧上的封
记完好,每季度检查一次。
4.7.2限速器的夹绳钳口夹绳动作可靠,夹绳钳与限速器绳之间的间隙应为3mm,联动开关动作应灵敏可靠,每季度检查一次
4.7.3限速器和安全钳的动作试验每半年试验一次。两侧安全钳动作应同步,安全钳开关动作迅速可靠。
4.7.4渐进式安全钳滑动动作的制停距离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电梯额定速度m/s 制停距离(mm)
最小 最大
1.50 330 840
1.75 380 1020
2.00 460 1220
2.50 640 1730
3.00840 2320

4.8 曳引绳、补偿链(绳)
4.8.1曳引绳每季度检查一次,不应有过度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报废标准(见表2)。

表2
钢丝绳类型 测量长度范围(d为钢丝绳直径)
6d 30d
西鲁式 6×19 6 12
8×19 10 19
瓦灵顿式和填充式 6×19 10 19
8×19 13 26

4.8.2钢丝绳磨损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其公称直径减少7%时该绳应报废。
4.8.3轿厢、对重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距:蓄能型缓冲器:200-350mm; 耗能型缓冲器:150-400mm;
每半年检查一次。
4.8.4钢丝绳受力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各根曳引绳表面应保持清洁,受力均匀,曳引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绳端固定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部件无缺损。
4.8.5补偿链(绳)张紧装置运行正常,固定可靠,不应拖地,二次保护应有效,每半年检查一次。
4.9 端站减速开关、限位开关
端站减速开关、限位开关每月检查一次,应可靠有效。
4.10轿厢
4.10.1~4.10.7条款每月检查一次。
4.10.1轿厢上、下运行应平稳、无振动、无异常声。
4.10.2轿内操作盘上的铭牌、电锁、按钮、信号指示应正常, 通风、照明和应急照明良好,报警装置可靠有效,提升高度30m以上对讲装置有效,轿内控制功能正确有效。
4.10.3平层准确度,应符合:额定速度v≤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在±15 mm范围内;0.63m/s≤v≤1m/s的交流双速电梯,在±30 mm范围内;v≤2.5m/s交、直流调速电梯,均在±15 mm范围内;v≥2.5m/s的电梯应满足生产厂家的设计要求。
4.10.4轿顶卫生清洁,检修开关按钮工作正常,照明有效,标志清晰,安全窗(如设)电气开关有效。
4.10.5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4.10.6轿门门机工作无过热、松动现象,传动机构与电联锁应动作灵活可靠。
4.10.7轿门导轨、滑轮,地坎、滑块应及时检查,使之运行畅通无阻。
4.11层门
4.11.1~4.11.12条款每月检查一次。
4.11.1层门关闭后,门扇之间、门扇与门楣和地坎之间间隙,乘客电梯不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大于8mm。
4.11.2层门关闭后,在水平滑动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上时,间隙不得大于30mm。
4.11.3乘客电梯的开门时间不应超过表3规定。
表3
开门方式 开门宽度(B)mm
B≤800 800 中分自动门 3.2 4.0 4.3 4.9
旁开自动门 3.7 4.3 4.9 5.9

4.11.4当乘客在层门关闭过程中,通过入口而被门扇撞击时,保护装置应能使门重新开启,且阻止关门的力不大于150N。
4.11.5厅门门框、地坎固定点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6轿厢只应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制造或加固,应由重力、永久磁铁或弹簧来产生并保证锁紧动作,当永久磁铁或弹簧不能完成其功能,重力也不应导致开锁。
4.11.7证实层门闭合的电气装置,每个层门应有符合安全触点的电气安全装置,门扇是间接机械连接时也应设电气联动开关。
4.11.8每个层门均应设置三角钥匙开锁装置,在无开锁动作时,不应保持开锁位置。
4.11.9轿门在开锁区域外,每个层门都应有自动关闭层门装置,且工作有效,采用重锤式自动关闭装置应有防止重锤坠落的措施。
4.11.10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门地坎的间隙应保持5~10mm。
4.11.11层门、轿门运行不应卡阻、脱轨或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4.11.12电梯开关门过程中最大噪音不大于65dB。
4.12导轨与导靴
4.12.1~4.12.7条款每月检查一次。
4.12.1轿厢和对重的导轨应涂抹润滑剂。
4.12.2如导轨表面锈蚀,或因安全钳动作而造成表面划伤的,应修复磨光。
4.12.3联接螺栓要拧紧,使两轨之间的距离偏差保持在0~2mm之间。
4.12.4导靴的靴衬磨损量超过1mm时应更换。
4.12.5对于滚轮式导靴,要检查导靴的滚轮,如有脱圈、剥落、轴承损坏等现象应及时地更换,轴承处要经常加注润滑剂,但与滚轮导靴相接触的导轨工作面不得有油污。
4.12.7导轨油盒油位应正常,油毡不得脱落,清洗导轨灰尘,紧固固定导轨的所有螺栓。
4.13对重
4.13.1~4.13.3条款每月检查一次。
4.13.1对重定位铁应压紧在对重架内。
4.13.2 对重上如有反绳轮转动应灵活,轴承应润滑,对重靴衬(如有)磨损松弛应更换;油杯及时注油。
4.13.3井道内的导向轮、曳引轮和轿架上固定的反绳轮,防护装置(保护罩和挡绳装置)应良好。
4.14各层站换速开关、感应器
各层站换速开关、感应器接线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每季度检查一次。
4.15层站指示器、随行电缆、缓冲器、超载开关、消防开关
4.15.1~4.15.5条款每月检查一次。
4.15.1 各层站指示器正常,与轿厢位置相对应。
4.15.2随行电缆无磨损、打结、波浪扭曲等现象。
4.15.3缓冲器开关可靠有效,压簧工作应正常。
4.15.4超载开关应可靠有效,否则调整或更换。
4.15.5 消防开关功能试验应有效。
4.16 润滑要求与时限
润滑要求与时限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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