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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字体: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作者:日光倾城1983    文章来源:武汉业主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14    

6.3安全装置
6.3.1~6.3.6条款每月检查一次。
6.3.1红色停止装置应可靠有效;正常停止运行装置设置符合要求且可靠、有效。
6.3.2梳齿板异物卡入保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6.3.3扶手带入口安全保护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有效。
6.3.4梯级下陷保护装置安全可靠有效;围裙板保护装置有效、可靠。
6.3.5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扶手带断带安全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有效。
6.3.6机械防护装置:a传动轴上的键和螺栓;b传动机构的齿轮、链轮、链条、皮带等;c电动机主轴伸出部分;d外露的限速器;e要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和转向站内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f手轮、制动盘类的光滑圆形部件应部分涂成黄色。
6.4整体性能、功能
6.4.1空载运行速度与额载运行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应不超过±5%。
6.4.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的运行速度允许偏差应为0~+2% 。
6.4.3运行控制必须符合原设计或改造设计。
6.4.4工作制动器的制停距离为:
a) 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工作制动器的制停距离见表4。

表4
额定速度 制行距离范围
0.5m/s 0.2~1.00m
0.65m/s 0.3~1.30m
0.75m/s 0.35~1.50m

b) 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工作制动器的制停距离见表5。

表5
额定速度 制行距离范围
0.5m/s 0.2~1.00m
0.65m/s 0.3~1.30m
0.75m/s 0.35~1.50m
0.90 m/s 0.40~1.70 m

6.5标志、使用须知及信号
6.5.1所有标志、说明和使用须知的牌子应由经久耐用的材料制成,放在醒目的位置,并且采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使用过的文字书写,字体应清晰工整,也可使用象形图。
6.5.2符合国家标准的使用须知的标牌应设置在入口处的附近。
6.5.3在维护、修理、检查或类似的工作期间,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处应用适当的装置拦住乘客登梯,其上应写明;“不准靠近”或“禁止通行”,而且应放在附近。
6.5.4手动盘车装置的使用须知:如果备有手动盘车装置,那么在其附近应备有使用说明,并且应明确地标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运行方向。
6.5.5在机房、驱动站和转向站的入口门上应有固定明显的标志:“机器重地——危险”、“非指定人员禁止入内”。
6.5.6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标记至少在一个出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标明:
——制造厂的名称;产品型号标志;系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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