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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处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电梯机电维修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巡视监控 (1)电梯机电维修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水),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②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③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④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⑤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⑥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⑦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板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⑧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⑨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⑩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盅油量是否足够; ⑾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⑿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⒀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⒁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⒂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机电维修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机电处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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