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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监视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 |||||
作者:物业联盟网 文章来源:物业联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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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未经主管工程师的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并即时通知当值监控员。 6、每天巡查系统运行情况一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7、系统有关的参数修改和重大维修都应记录在保养表格上。 8、摄像头和红外报警故障应于3小时内修复;矩阵开关故障应于8小时内修复,监视器和线路故障应于2个工作日内修复。有关的维修情况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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