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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用水、供水管理制度 | |||||
作者:物业联盟网 文章来源:物业联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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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安全用水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对供水管理规定如下: 1、凡属辖区范围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辖区供水总表以内)一律由管理公司管理。 2、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小区供水管道。 4、有下列现象的均属偷水行为,管理公司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装表接水或绕表接水者,除当场停用,按表的流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还要赔偿大楼的损失。 (2)私自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还要赔偿大楼的损失。 (3)私自启动水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还要赔偿大楼的损失。 5、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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